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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餐厅吃饭,无意中将三星手机放在电磁炉板面上,结果手机被烧坏了。顾客怪餐厅没有提醒,餐厅说顾客没有常识,这样的情况责任在谁?
放在电磁炉上的手机冒烟了
7月1日,榆林市艾先生告诉记者,6月28日晚上,他去位于榆林市开发区第一医院斜对面水利局三楼紫靖状元府火锅店吃饭。餐桌上每个顾客手边都有一个与桌面等高的电磁炉。坐下后,火锅锅底还没上,电也没有开,他顺手将三星 note3 手机放在桌子上,就去自助区取芝麻酱。回来后闻见一股怪味,手机冒烟了,一看发现电磁炉开着,把手机烧了。
“他们开总电源的时候一直没有给我说,也没有提示我。我赶紧叫服务员过来,服务员说让先把电关了,过一会儿等凉了以后看手机有没有问题。等手机凉了,发现手机可以开机,但是屏幕坏了。随后火锅店经理进来,让我把电话卡取下拿走我的手机,说会尽快给我弄好。到了晚上吃完饭以后,我打电话给店里,一个姓王的经理说他去开会,晚上不在,等6月29日上午10:30之前会给我处理好,让我满意。6月29日当我过去找他们时,他们却开始推卸责任,说手机烧坏了,不完全是他们造成的,说我也有责任。我只希望如果主板没问题,把屏给我修好就可以了。我确定他们当时并没有提醒我,也没有警示标志,我觉得修手机的费用应该由火锅店承担。”
火锅店称愿意承担一半责任
6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紫靖状元府火锅店,火锅店负责人牛岗告诉记者,6月28日晚上,他已知道手机被烧的事情,可当时赶去靖边开董事会,无法按照客户的要求立刻回来解决。只能29日回来再解决这个问题。即便手机出现故障了,也是可以修的。
当记者问及火锅店另一个负责人王经理出现这样的事情,店里是否有责任时,王经理说,我们的责任就是没有反复去提醒客人,提醒的不到位。可责任要是全在我们,我们也接受不了,只能说我们愿意承担一半责任。如果顾客不同意这样的话,那也只能请相关部门来处理。
律师双方都有责任各担其责
就此事记者又咨询了陕西正北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张律师说,此事双方都有责任。火锅店在管理过程中有疏忽,店里服务员有义务提醒客户要注意。商家应该将“请勿将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放在电磁炉上”的警示标语清楚标注在电磁炉上。客户也存在过失,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电磁炉上是不能随便乱放生活用品、电子产品的。
记者韩晓妮肖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