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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史呀!你们昨天在千禧广场搞了个预防诈骗的法律知识宣传,还有资料没,也给咱一份回去宣传宣传呀!”“侯大爷,您消息还挺灵通。”刚走进胜利路派出所,看见熟悉的民警史志华,侯大爷忙不迭地跑上去,“都是咱派出所的老微友,天天没事划下手机,当然灵通了,哈哈!”
73岁的侯建英是阎良区西飞公司的退休职工,也是兴飞社区党员义务巡逻队的成员,自从学会使用微信,并关注朋友圈里的“胜利路派出所”后,侯大爷就变成了法律百事通,没事就爱给大伙宣传个法律小常识。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阎良区胜利路派出所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开通微信公众号,坚持每日向广大“微友”推送阎良警方的警务信息,通过侦破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针对辖区发案特点发布防范要点,努力打造老百姓身边的“微警务”
7月25日,记者就派出所的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进行了采访。
“群众信息在微信里发,政府信息在传统媒体里发,两个信息不对接,可能就会出现问题。”说起建立微信平台的初衷,派出所所长邢西平谈起了前段时间微信群里大量转发的假消息——某二小门口有学生被拐。“咱查证核实为假消息后,微信群里咱派出所就要发声,澄清事实,避免恐慌,毕竟现在玩微信的人很多。”
29岁的民警张博龙是微信平台的后台管理者,负责微信平台日常素材维护、更新、审核,处理查询、投诉和举报信息的反馈、结果跟踪。“我每天六点后,开始在平台上工作,发布各种相关信息。”张博龙告诉记者,因为转载的素材没有吸引力,为引起大家的阅读兴趣,他发布的信息更多的是老百姓身边的事情,比如民警上门办理身份证,送迷途老人回家……通过所里真实典型案例的侦破,告诉大家如何加强防范。“都是辖区里发生的事情,很容易引起共鸣的。”
政风行风、户政办理、便民服务,打开手机微信,记者看到在三个大的板块下,微信平台的内容从所内介绍、线索举报、申报户口到所长信箱、治安防范、违章查询等若干子版块,内容相当充实。特别是在“微预警”里,根据派出所警情研判情况、发案规律特点,图文并茂,及时发布了各种安全防范宣传。同时,第一时间在线回应并解答网友咨询,及时通过微信警务平台及公安系统协调相关单位回复网友咨询,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微信平台上,焦点访谈栏目里,一段15分钟的视频《你会上当吗》引起记者的兴趣,它记录了6月份,在某地,某位群众在银行给诈骗犯罪分子汇钱时,工作人员和民警及时劝阻的内容。“我们能做的就是宣传到位,通过熟知诈骗手段、诈骗形式,让群众再看到类似事件时有预防意识,会及时给民警打电话,我们的宣传目的就达到了。”张博龙说。
39岁的社区干部龚蓜红,原来户口在2区亲戚家,丈夫在11区买房后,想迁出户口。通过微信平台,了解相关政策后,在户籍室仅半天时间,她就将自己的户口办好了;35岁的个体经营者杨增强,之前网络销售电脑配件曾被骗,自从加入微信平台,关注相关防范知识,还向大伙经常宣传虚拟世界的网络陷阱,做好防范,避免上当……
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平台已发布各类宣传信息380余条,接受群众平台报警3起,解答群众户籍业务咨询70余人次,通过微信宣传成功阻止电信诈骗案3起。“现在都在走群众路线,我们就是想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些便民利民的好事情!”所长邢西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