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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从今年起,改革高职招生模式,将在17所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实施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试点。昨日省招生办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报名工作将在9月1日至3日进行。每个考生最多能向3所学校提出申请,最终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
省招生办明确,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与以往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招生录取方式的区别,在于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报考高职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今年高考考试报名,但申请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时,尚未被任何普通高校录取。在今年高考各阶段中,无违纪作弊行为。考生届时持二代身份证及高考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区县招办报名。
区县审核合格的考生,根据试点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及细则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院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9月10日前,自主选择并向不超过3所试点院校提出入学申请。各试点院校列入综合评价参考要素的考生高考(含全国统考及“三校生”单招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9月18日,省招办将各试点院校预录取考生名单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试点院校向已公示的考生发放预录取通知书。9月29日前,预录取的考生持预录取通知书到试点院校报到,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被多所试点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定1所院校报到入学。(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