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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物稽查队及文物执法机构:
去冬今春以来,我市相继发生了一系列文物及古墓葬被盗案件,经过公安、文物部门的通力合作,犯罪分子相继落网,文物犯罪狂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文物安全形势也趋于好转。但是,近段时期以来,我市部分县区的文物犯罪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随着高杆农作物“青纱帐”期间的来临,文物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为了切实加强我市“青纱帐”期间田野文物安全,确保辖区内田野文物万无一失,按照省、市文物局要求,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青纱帐”期间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领导。“青纱帐”期间是田野文物犯罪案件的高发期。各县市区文物稽查队及文物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田野文物安全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加强“青纱帐”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省市打击文物犯罪“秦鹰”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田野文物大巡查,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辖区田野文物安全。
二、加强田野文物巡查及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文物旅游稽查队及执法机构“青纱帐”期间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田野文物重点区域、案件多发区加大昼夜巡查力度,特别是夜间巡查,增加巡查时间、频率,扩大巡查范围,做到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一些高风险部位要实行24小时监护,落实安全责任。坚持领导带队,做好巡查记录。要坚决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现盗窃、破坏田野文物或发生文物安全事故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努力将文物破坏情况降至最低。
三、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群众文保员作用。各县市区文物稽查队及执法机构要明确田野文物安全防范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安全保护组织及业余文保员的作用,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完善警地联防、联建、联治、联动的文物公安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对田野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的巡逻防控,防止各类文物案件发生。
四、充分发挥公安文物联合执法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打击合力。各县市区文物稽查队及执法机构要着力构建文物公安联合执法管理的长效机制,“青纱帐”期间更加主动地密切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加强联合巡逻检查,不定期在文物密集区、城乡结合部、重要路段设立检查站,开展联合行动,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进行盘查,有效打击和震慑文物犯罪。
五、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近期,市公安文物联合执法办公室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县市区文物稽查队及文物执法机构“青纱帐”期间的文物安全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对因工作失误或责任心不强、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造成文物重大损失或文物安全重大事故的,将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咸阳市文物旅游稽查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