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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租来的小轿车非法载客,车辆被扣20多天,司机因其他诈骗案已被刑拘,那谁该为非法营运的结果买单?是租赁公司“背黑锅”吗?稽查队提醒,租赁公司要注意。7月23日,西安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周经理,终于取走了被扣的车。事情要从6月20日说起,当天该公司租赁给顾客陈某两辆车,其中一辆英伦轿车日租金140元,租期7天。因为陈某经常在他们公司租车,考虑到“面熟”所以除了签订合同外,他们既没有收取陈某的保证金,也没有进行信用卡担保。
没想到,陈某用租来的英伦轿车,干起了非法载客的事儿。6月23日,西安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出租车稽查大队,在辖区巡查时发现一辆英伦轿车有非法营运嫌疑,陈某称从火车站载客到莲湖路,一人20元。涉嫌非法营运,该车被扣,陈某一直没有去缴纳罚款。
眼看着过了租期很多天,周经理仍不见陈某还车,打电话催促时,一直无人接听。直到通过GPS系统查询,才得知英伦轿车被扣在执法停车场内。而另一辆车因涉嫌诈骗案被公安机关扣押,陈某也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两名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来到稽查队驻地说明情况后,才知道陈某是用租来的车搞非法营运。可是,非法营运是事实,违法者必须受到处理,而租赁公司又是受害人。怎样才能公平、合理地做出处理决定,这让稽查人员为难。
为梳理其中的法律关系,执法人员专门开会研究后认为,司机陈某是违法主体,但因主体缺失应先由租赁公司代为承担违法后果。租赁公司承担违法后果后再通过《车辆租赁合同》向承租人陈某追偿。鉴于租赁公司是受害人,依据《行政处罚法》、《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黑车”处罚1-5万元),处罚额给予一定减少照顾。对此,租赁公司表示接受,并对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表示感谢,7月23日上午11点租赁公司取走了被扣车辆。(记者姬娜实习生崔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