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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在卖场内采购空调,小孩在一旁玩耍,不慎被倒下的玻璃桌砸伤左脚,送医院后治疗费用达8000多元。事后,医药费成为双方纠纷的焦点,小孩家长罗先生认为:国美电器方面答应负责医药费,之后却表示要家属承担一部分,这不合理。而国美电器方面称:双方都有责任,但会最大化赔偿顾客。对此,法律界人士称:如因看护不当,家长也需要承担一部分医药费。
卖场内小孩被玻璃桌砸伤
6月20日晚下班后,市民罗先生来到高埗镇国美电器,准备购买一台空调。当时,他还带着3岁零7个月的儿子小聪(化名)。当罗先生在国美电器二楼格力空调展区,听店员介绍各型号空调的功能时,小聪就在旁边的玻璃桌边玩耍。两三分钟后,小聪喊:“爸爸好疼好疼呀。”罗先生扭头一看,在几步开外,小聪躺在地上,指着脚喊疼,而卖场办公用的圆形玻璃桌倒在一边。罗先生赶紧抱起小聪,没几分钟,小聪的左脚脚背已经肿得很高了。
据罗先生介绍,事情发生后,在场的店员说自己摔伤的自己负责,为了费用承担的问题,双方一度僵持。之后,店长廖先生过来处理此事,他要求尽快把孩子送去高埗医院。“当时店长廖先生强调可全部报销医药费,而且必须去高埗医院才能报销,我就自己打出租车送孩子去了高埗医院。”罗先生告诉记者。
之后,小聪被高埗医院诊断为左足第1-5节跖骨骨折。住院后,需要一段时间等待消肿。直到28日上午9时,医生对小聪的左脚进行了手术。之后,一直住院到7月10日,才回家休养。7月22日,小聪再次入院,左脚内的钢针被取出,治疗才算告一段落。
据悉,住院过程中总共花费8400多元,这些费用一直由罗先生自己垫付。而小聪入院期间,在罗先生的一再催促下,住院4天后,廖先生才过去看望过一次。7月16日晚,国美电器另一位负责人告诉罗先生:这种情况下,国美电器可以先报销2000元医药费,其余医药费部分,约70%的药物可以通过医保报销,而其余不能通过医保报销的30%,则需要由他们家长承担。
7月23日,国美电器的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已经向总部申请资金,尽可能最大化赔偿顾客,但达不到顾客要求的全额负责。据该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就相关问题咨询律师,得到的答复是法律意义上讲,电器城承担的责任不大,就算打官司其败诉的可能性也不大。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商场也会比较注意这种个人玩耍的人身安全,提醒父母照顾、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但如果家长不注意商场也很难照顾小孩的安全,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很难判定双方的责任。
律师:商场和家长双方均有责任
对于罗先生与电器城之间的赔偿纠纷,广东卓信(东莞)律师事务所游雄志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商超卖场肯定要赔偿一部分,如果家长未肩负起监护责任,也需要承担一部分医药费。
游雄志介绍,这种事情应该分为两种情况:商场的安全隐患问题和父母的监护义务。首先,商场属于公共场所,应当履行安全提醒义务,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提醒顾客。如果存在安全隐患而没有相关的安全提示,商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是父母的监护义务。父母需要看护、照顾自己的小孩,如果不注意小孩的安全,家长本身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此,就这件事而言,除却保险公司的赔偿事项,家长跟商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游雄志也表示,商场的责任不能等同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不能认为是商场的赔偿。
(记者/郭杨阳 实习生/马妍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