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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省财政厅正在采取逐单位逐人核对信息的办法,严查吃空饷人员,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做实省级部门单位人员台账。
逐单位逐人核对信息
陕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人员介绍,省财政厅会同相关单位草拟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今年5月份开始对各省级部门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进行全面的核查,先由省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部署进行自查,然后组织专人对2012年、2013年的财政供养人员系统里的数据和财政决算中财政供养人员数据进行横向、纵向比对,查找财政供养人员填报中存在的问题。
虚报人员单位将扣罚经费
本次比对核查后,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编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对符合政策、手续完整的变动人员予以确认,依此建立省级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台账;对出现虚报人员的单位,在安排部门预算经费时给予扣罚,并予以通报。
根据《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要求,省级部门将建立覆盖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互联互通的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人员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监控人员;建立健全财政供养人员变动信息定期报告制度、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公示制度、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等,严把财政供养人员进口关和出口关,解决违规进人、“吃空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