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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西安市最高气温突破40℃。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各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我市制定的《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通知要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高温天气的应对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加强高温天气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通知要求,安监、卫生、人社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水务部门提前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建设、市政等部门及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公安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卫生部门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的预警监测工作,依据天气变化情况,实时提出应对建议,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宣传部门做好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
通知同时要求,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各用人单位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