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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订房手续,因情况有变想退房,但酒店方却不肯退,客人觉得不合理。
近日,来宝鸡办事的李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他为宝鸡钢管厂送货,7月19日晚,他们一行8人在姜谭路指南针连锁酒店订了4个标准间。约20多分钟后,其中两人电话告知,因有事来不了,李先生就到前台退房,但酒店方却不肯退,称开房超时了,但又拿不出具体的标准。
李先生表示,预订的房子,门都没打开,没给酒店造成损失,为什么不给退?他们和酒店经过多次交涉,酒店方最终将多余房间给退了。
7月21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快捷酒店,大部分酒店都表示,客人开好房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给全额退还房费的,尤其是当客人有使用过房间的迹象时,更不能退。“通常的退房都在使用后第二天,或者客人明确提出要开钟点房并且使用之后,付款后未入住又退房的情况较为少见,除非店方在服务过程中有过错,才会给客人全额退还房费。”经二路上的一家连锁酒店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到。
宝鸡市文物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以目前的法律法规来讲,只能对较大规模的星级酒店进行规范和管理,如果涉及一些快捷酒店,这方面的规定尚很欠缺,有一些快捷酒店会设置半小时的退房时间,前提是顾客临时有事而没有使用过,如果使用过则需要补交费用,这也是店方人性化的管理制度,但是具体如何退房,还是得依据酒店方自己的规定办。(实习记者 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