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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旅游局依法申请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对广东中旅(汕头)旅行社有限公司和直接责任人侯某处以罚款及滞纳金总计18.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后,汕头市旅游局查处的第一宗重大旅游违法案件。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对旅游部门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依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第一时间即予以立案并对处罚对象进行强制执行,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律的权威。
今年1月初,汕头市旅游局旅游执法监察大队现场执法时发现,广东中旅(汕头)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厦服务网点存在非法承包经营行为。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照《旅游法》及《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汕头市旅游局于1月30日依法对该企业及直接责任人侯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两个月、罚款人民币8万元,对直接责任人侯某罚款人民币1.4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广东中旅(汕头)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罚决定生效,该企业及直接责任人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5月19日,汕头市旅游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及滞纳金总计18.8万元。汕头市金城区人民法院于6月16日做出执行裁定书,认为汕头市旅游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恰当,适用法律准确。依法予以支持,准予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
汕头市旅游局依法依规成功查处非法承包经营案,有效的维护了当地旅游市场秩序,震慑和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当前,全省旅游系统正在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认真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将持续加强旅游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旅游环境、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依法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氛围,促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