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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岁的老人要离婚,听起来算是件新鲜事儿,而且他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与老伴儿存在矛盾。近日,昌平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驳回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2002年,80岁的宋先生与65岁的王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后,决定携手相伴,于当年12月31日登记结婚。虽然两位老人都是再婚,但婚后互相陪伴,走过了十多个年头,感情也不错。不曾想,宋先生近日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
同为再婚,双方各自的子女均作为老人的代理人参加了诉讼。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两位老人的子女均表示同意双方离婚,目的是希望老人能够各自平静、安详地度过晚年生活。但就在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及方案后,王女士表示不再委托其儿子代理诉讼,因为她本人不同意离婚。王女士告诉法官,她与宋先生虽然经常吵闹,但仍有感情,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她还表态,在今后的生活中,自己会注意多照顾、多关心宋先生。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宋先生和被告王女士已经共同生活十多年,双方感情基础较好。虽然婚后存在矛盾,但这是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在所难免的,夫妻双方应互相体谅,加强沟通与交流,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而且,双方均年事已高,更应珍惜彼此相伴的日子,安度晚年。法院认为,宋先生和王女士夫妻二人的感情并未破裂,遂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讯(记者 骆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