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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经常说,民政工作要“雪中送炭”,不能“锦上添花”,要坚决防止富人偷享穷人的惠民政策,自2012年起,华县民政局每年都对农村低保户、高龄老人补贴、重点优抚对象进行逐一排查,并结合华县的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具体来说采取了哪些举措?
侯太安:为了确保民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真正困难的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们采取领导带队,股室包镇,动员全体干部,走村入户,逐人见面,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排查,采取“望、问、闻、定”的核查方式,做到100%入户。望,即看房屋建设、高档电器使用、大型农业机械、户口本与享受人员核对和自然减员;问,即家庭收入、有无吃财政人员、办企业、商店或大型种养殖业、银行存款;闻,即倾听邻里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定,即根据低保享受条件规定,确定是否保留或取消。以2013年为例,通过“三排查”活动的开展,经过三个月的努力,累计排查出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家庭866户1946人,已故70周岁高龄老人248人、80周岁高龄老人113人、90周岁高龄老人55人。去世的重点优抚对象21人,清除了“吃空饷”和富人偷享弱势群体政策的现象,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记者: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华县民政局提出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侯太安: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华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早动手,迅速安排,精心组织,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规定动作,制定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确定专人承办活动相关工作。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学习过程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群众路线教育规定的教材内容重要。集中观看了《生命线》、《“四风”之害》、《基石》专题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在一楼大厅制作了学习专栏。组织30余名党员干部赴渭华起义纪念塔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接受传统教育。局党支部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节内容丰富、深刻生动的党课。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大讨论活动。
同时,我们针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细纠出了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三种现象:揽事不作为、干事毛糙不到位、层层转交不亲为。局主要领导分别听取了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将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了六项清单,逐一整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民政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发现和查找民政服务的“死角”。针对群众反映的补办结婚证件所需材料规格要求高,跑的怨路太多的问题,专门印刷温馨告知单,方便了群众。针对群众反映民政惠民政策知晓率低的问题,我们精心编排《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手册》,放在窗口单位方便群众学习掌握民政政策。
二是全面落实市委书记徐新荣在《渭南日报》送阅件刊登的《方山里的“原始人”》的批示以及县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将排查出来的23名困难独居人员纳入五保供养体系。
三是在“双联双争”回访中,我们再次为井沟村提供帮扶资金2.8万元,为3户养羊大户帮扶小尾寒羊35只,种公羊2只,采取逐步繁殖的办法,帮助群众改善养羊品种,增加群众收入。
四是在“走村入户知民情,千方百计解民忧”主题党建活动中,我局投入帮扶资金12万元,解决贾家村5个组396户人畜饮水问题。同时,兵分九路对贾家村享受农村低保家庭和新增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在今年新增时纳入农村低保。
记者:今年,您提出要对华县农村低保户、高龄老人补贴、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清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民政服务对象大排查,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侯太安:我们决定自7月7日至年8月31日,对城市低保对象,2013、2014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优抚对象,进行一次大排查。我们要求,城乡低保入户排查中,要根据排查对象的住房、经济状况、子女就业情况、邻里反馈信息等综合参数,认真填写《华县城市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和《华县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对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优抚对象进行入户核对,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于自然减员的要记清死亡时间。核查结束后,各组要根据核查情况汇总并提出审定意见。
我们要求各组及各镇民政工作站,要把本次大排查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党的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本次大排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二十条”规定。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坚决杜绝“人情户”、“关系户”。处理好大排查与日常业务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将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