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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15年来,榆阳南部山区山更绿了,林地更多了,农民的经济收入更高了,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保护之路。“但随着人口大量外出,谁来管护林草地?如果国家再次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谁来造林?”榆阳区鱼河峁镇党委书记李荣说,针对这一问题,去年,该镇在高家峁村试点创办村级林场,探索南部山区林(草)地管护新路径。
62%人口外出——
退耕还林后谁来管护?
鱼河峁镇位于榆阳区南部山区,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全镇有林地1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地5.4万亩,经济林4.2万亩。
1999年国家启动实施退耕还林时鱼河峁镇还没有成立,原董家湾和桐条沟两个乡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均不足千元。国家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后,2004年,鱼河峁镇农民收入为1260元,林业收入人均为680元,占总收入比的54%,达到峰值。但到2013年底,该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40元,但由于大扁杏全部绝收,林业收入人均仅为320元,占总收入的4%。
李荣说,在林业收入绝对数和相对数同时降低的情况下,群众对林业管护的重视程度逐年降低,特别是对退耕还林地的管护疏于管理,甚至对大扁杏等经济林的管护也成了问题。95%的外出群众靠天吃饭,既不管理,也不托管。
统计显示,鱼河峁镇2.3万多人中,在家留守的仅有6000人左右,62%的群众外出打工。
“近几年,在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引导下,在家留守的群众获得了充足的耕地资源,相当一部分是挣钱种地。而林草地在目前情况下,还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流转政策,每亩20元的管护费沿用了十几年,外流人口回乡管护林地从经济核算上已经不可能。”李荣说,现状就是规定的管护措施基本落实不到位,不围坑、不锄草、不平茬,直接后果是乔木林生长缓慢,灌木林逐步死亡。“大扁杏等经济林只收获不管理,不防虫、不防冻,更不浇水施肥。管和不管都一样领补贴,都一样拿管护费,群众互相效仿,形成恶性循环。”
得到80%的群众拥护——
村级林场应势而生
去年,鱼河峁镇给高家峁村落实了500亩大扁杏栽植任务。面对任务,在家的部分群众积极性很高,很快就高质量完成,但因为外出的群众没有积极性,导致总任务迟迟得不到落实。
在此情况下,该镇提出,可以成立一个组织,管护费和栽植补助由这个组织的成员享受,任务统一完成,并由这个组织负责今后的管护,在谁的地上栽植,林权和挂果后的经济收入仍然归谁所有。
提议经村“两委”扩大会、村民代表议事会和群众会讨论,反响很好,得到了80%的群众拥护。“村级林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应势而生。
林场设置场长1人、副场长2人,还有1名会计和8名护林员,具体负责林场全盘工作;林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林草管护、封山禁牧、森林防火工作;财务管理;场内林地、林木资源管护,完成各工区造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等。
林场还制定了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将林场划分为8个工区,场长、副场长、会计、管护人员都是一线护林员,每人承包管护200亩林地,主要任务是补植、围坑、锄草、防虫、修剪、平茬,禁牧、防火,完成好了补植、围坑、锄草3项工作,每亩固定工资为20元,年固定工资为4000元,防虫、修剪和平茬3项任务按照工作性质计量挣工资。从2013年考核情况看,年人均工资接近1万元。
有了“树保姆”——
外出留守都满意
俗话说:“三分种七分养。”高家峁村村民高占福就是村里的护林员之一。平时一有空闲,他就拿着绿化剪和其它劳动工具,对自己负责工区的树木进行修剪、平茬。看到有破坏树木的行为,他便及时进行制止。
村民们都说,村里有了“树保姆”,树木的长势、收益肯定会越来越好。
“一部分群众不管护还能拿到管护费,所以不愿意将管护权流转到村级林场。”李荣说。为此,该镇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梯次分步流转,将林地的管护权从群众手中流转回来,并与退管户签订了3年的代管协议。
通过一个村一年的试行,鱼河峁镇已初步积累了创办村级林场的经验:
林地管护的责任主体少了,管护效果较之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家群众利用农闲时间,可以到自己的工区劳动,一年下来农业生产和林业管护两不误,而且能增加万余元收入,等于又多种了20多亩地;
“解放”了外出务工人员,一户虽然少领取补助不到100元,但有专人给自己护林,且管护质量有保证,可以安心外出务工。
对于适合办村级林场的条件,李荣说,目前,退耕面积小、经费少、任务少、留守人口过少的村,创办村级林场的优势还不明显。
李荣表示,村级林场试点推开后,将适时创办镇级林场,统一协调管理各个村级林场,力争从面上解决本镇南部山区林业发展瓶颈问题,这也是村级林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的总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