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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作为地下产业的代孕机构一直挑战着人们的道德和伦理。代孕妈妈邱小姐为了赚快钱,冒险做了代孕妈妈,然而怀孕两个月,却意外流产,代孕机构仅用5000元便打发了邱小姐。昨日,邱小姐拿着合同找到了当地司法机构……
法律专家认为,由于“代孕”涉及合同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其行为违背正常的伦理道德,因此并不受合同法保护。
代孕妈妈 一笔生意可赚20万
邱小姐是湖南人,今年24岁,丈夫在深圳打工,家中有一个3岁的儿子,由于夫妻双方都没有父母,他们的生活很拮据。今年2月份,有朋友悄悄给她介绍了一条生财之道,就是当代孕妈妈。“朋友告诉我,当代孕妈妈每个月都有工资和伙食补贴,如果生育成功还有一次性12万的回报”,迫于生活压力,邱小姐决定来广州挣这笔大钱。今年2月20日,邱小姐瞒着丈夫来到广州。
在朋友的牵线搭桥下,邱小姐和代孕机构见上了面。据对方介绍,从入职代孕机构开始,邱小姐每个月可以获得2500元的工资和800元的伙食补贴,从胚胎植入并产下婴儿就可以获得12万元的报酬。此外,生出双胞胎和龙凤胎还有额外的奖励。
在邱小姐提供的一份“爱心代孕合作协议”中,记者看到乙方是中国得宝代孕网,总站长是李晓勇。数页内文中明确了代孕过程中的流程、费用等相关事宜,落款签名叫刘超。而代孕妈妈的签名则是一名叫罗娟娟的妇女。
为何邱小姐本人没有签订协议呢?邱小姐说,罗娟娟此前已经帮该公司代孕过,现在已经不在广州,自己当时反复提出要签订协议,但公司以协议法律效力不大,并多次展示公司实力,说明支付工资和报酬没有问题,邱小姐也就慢慢打消了顾虑,安心待产。
老板声称 拥有百名代孕妈妈
邱小姐随后被老板安排在京溪路君华香柏广场小区居民房,住在一起的还有另外三名代孕妈妈,而就在小区的另一个单位同样住着三名代孕妈妈,平时两个单位的人起居饮食都由一名阿姨负责。公司曾多次声称,在广州拥有超过100名代孕妈妈,实力超群。而老板在小区内还租了一间办公室,用来接洽业务。在一开始,老板曾经带着他们在办公室里见过两名客户。
按照她的介绍,记者来到君华香柏广场小区六座803房,这里是邱小姐此前居住的地方,此时房门紧锁,邱小姐称出事后老板便转移了其他代孕妇女并更换了门锁,而在另一栋E栋的1903办公室所在地,同样是紧锁房门。
胎儿夭折 代孕妈妈索赔无门
邱小姐说,日常有一名叫刘超的负责组织管理她们。邱小姐说,客户会对她们身体状况进行一些询问,随后有一名客户便同意了由她担任自己小孩的代孕妈妈。
几天之后,她跟随老板先后到医院进行体检,特别做了生殖系统的检查。“有人被送去上海做试管,我是在广州做的”,5月底邱小姐惊喜地发现自己怀孕了,同时间怀上的还有另一位代孕妈妈。自那之后,老板对她俩非常重视,每月都会带着她们去医院体检。
可是邱小姐没高兴多久,7月2日当她再次到医院体检时,腹中胎儿没有了心跳。“老板一开始不愿意出钱让我做人流,我闹了好几次他才带我去。”怀孕失败后邱小姐很遗憾,老板随后出了5000元补偿金,令其非常不满。
邱小姐称,在代孕机构提供的协议中,清楚地写着,代孕方在孕期3个月前发生意外流产,代孕方的身体损伤治疗费用均有需求方承担,另外需要支付 5%的总代孕补偿金+5000元赔偿金。“在我来公司之后,曾经有一名代孕妈妈就流产了,当时获得了18000元赔偿。”邱小姐认为胎儿夭折并不是自己身体的问题,公司理应按照合同给她公平的补偿。
邱小姐多次找老板进行协商,但公司却对此不理不睬,而且声称就算邱小姐告到哪里都拿他们没办法,“闹得凶只能是给他们打广告”。
司法人员 只能调查劳资纠纷
只身一人在广州,无依无靠的邱小姐只好将实情告诉了家人,丈夫闻讯大怒,连夜赶到广州,并在公司所在小区附近将刘超的车堵在路上,将人拉到街道司法所讨说法。
记者在京溪司法所见到了邱小姐和刘超,刘超告诉记者,他是这家公司的管理人员,合同上确实写的是他的名字,而他和邱小姐确实是同事关系。至于合同上写着代孕的业务,刘超则回应“不方便透露”。
邱小姐向记者展示了她与刘超老婆李姐的短信内容,从3月12日到7月13日,双方的短信记录里多次提到让邱小姐去检查,而且中间还提到了移植客户等信息。记者随即拨打这位李姐电话,在得知记者身份后,对方表示并不认识刘超。
最后,京溪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非法代孕不归他们管,他们只能调查劳资纠纷。听到这个说法,邱小姐一家都难掩失望的神色。邱小姐的丈夫这两天来几乎打遍了工商、卫生、计生等部门的电话,但得到的答复都是“代孕不归我们管,我们会将你的情况转给相关主管部门”。
最新情况
代孕公司遭清退
昨日下午,京溪街道办、白云区卫生监督局、计生局来到君华香柏广场小区,告知代孕公司的管理人员刘超马上转移代孕妈妈,并要求房屋业主清退代孕公司,退还租金,不允许代孕公司继续在小区进行办公。
邱小姐告诉记者,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代孕公司已经给自己补偿追加了5000元。邱小姐准备今天带着10000元的补偿金返回湖南。
知多D
地下代孕产业链
代孕,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而妇女实施代孕的前提,就是植入他人的受精卵子。我国对上述技术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据统计,根据广东省结婚人群调查发现,不孕率达14.7%。其中,因女性因素导致的不孕症占50%,男性因素占30%,剩下20%与双方有关。也就是说,每10对夫妻中,就有一对是潜在的“代孕客户”。
记者在网络搜索“代孕”关键词发现,很多网站正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向网民散布广告,在全国各地招募“代孕志愿者”和“生子需求者”。这些专业网站堂而皇之地声称,出租“女性代孕志愿者”,受孕的方式由交易者自选。而在QQ上,输入“代孕”二字,也马上蹦出500多个用户名,所在地显示为广东的就有 300多个。其中大半注明提供代孕服务,1/3为招聘代孕妈妈,还有少量求代孕者。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说,“代孕公司”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我国尚缺乏直接、明确禁止代孕行为的相关法律。这就是代孕能够半公开存在的法律原因。
声音
律师:代孕妈妈缺乏保护
朱永平说,对于代孕妈妈而言,即便是签了相关的合同协议,也得不到法律保护。“合同法中有一条公序良俗原则,要求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用利益。像断绝父子关系、典妻合同、赌博合同、代孕合同都属于无效。”朱永平说,如果在代孕过程中,出现状况,代孕妈妈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而对于需求方来说,孩子出生后,可能面临代孕妈妈要回抚养权等问题,风险也极大。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则认为,由于代孕合同是邱小姐与中介签订的,如果按照合同来起诉,则不能追究代孕需求一方的责任,只能向中介机构主张权利,但中介机构本身可能没有赔偿能力,代孕失败后的损害得不到足够的赔偿。
对话
代孕妈妈怀上 客户却离婚了
在你的观察中,代孕机构是否做法隐蔽?
邱小姐:我们平时都在阿姨的照顾之下,出入自由,老板有恃无恐。老板多次告诉我们,就算告到哪里都不管用,没有法律治得了他。如果捅到媒体上去,等于是帮他们做广告。公司的业务非常繁忙,经常有代孕妈妈被叫去见客户,客户对代孕妈妈满意之后,才能进行试管手术。
客户都是什么样的人?
邱小姐:客户基本都是因为身体原因怀不上孩子的。曾经有一对夫妻一起来物色代孕妈妈,双方还存在争议。代孕妈妈后来也成功怀上了,但客户却离婚了,听说问题出在找代孕上,代孕妈妈还被迫做了人流,不过就成功地拿到了补偿。还有一次,一个客户一下子要了三个代孕妈妈,听说是因为他要多生几个小孩。
对代孕妈妈都有什么样的要求?
邱小姐:老板告诉我们,公司有超过100名代孕妈妈,代孕妈妈首要条件是身体健康,而学历高、容貌好的女士,则更受客户欢迎。做代孕妈妈都是赚快钱,但也有长期工,和我一起住的就有已经帮客户生过一个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