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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榆林市纪委按照省纪委交办“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违规支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对23个市直和县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集体警示提醒谈话。
会议对我市去年以来涉及“三公”经费违规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和警示提醒,要求各有关县区、市直单位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责任追究到位,对于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要依据事实,分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分别作出处理;二是整改督促到位,要查找漏洞,找准症结,督促指导问题单位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时落实,跟踪问效,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三是警示教育到位,对于典型案件,要公开实名通报曝光,以案说纪,在本辖区本系统内形成警示震慑,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高压态势,不松劲、不懈怠、不手软,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四风”问题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震慑力。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通过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促进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