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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国有文化集团“名利双收”(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文化篇))
乘文化体制改革东风,扬深圳快速发展之帆。短短几年,深圳这座年轻的城市便跃升“设计之都”和“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这背后,有近几年深圳深入探索建立国有文化单位综合性考评体系,建设国有文化企业“效益集团”的功劳。如今,这块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仍在不断激发制度创新。
明确国有文化资产责任主体,创新绩效考核体制
2003年,包括深圳在内的9个地区成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该市先后成立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以及出版发行集团,使深圳国有文化集团成功转型,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对内部机制进行创新。
2007年,为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深圳市按照“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出台《三大集团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考核、薪酬、投资、产权变动、资产评估、贷款担保、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核销等监管办法(简称“1+7”文件)。2011年12月,深圳市又对“1+7”文件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1+7”文件首次明确了国有文化资产的责任主体,并提出建设“效益集团”的目标,要求国有文化集团围绕“社会效益最大化、经济效益最优化”加强管理运营。不仅标志着深圳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也是深圳对建立国有文化单位综合性考核评价体系的一种全新探索。
根据文件内容,每个会计年度末,深圳市委宣传部都将依据集团的财务年审报告和班子成员民主测评情况,对照年初与集团签订的《宣传与经营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市委宣传部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最终的考核结果。这份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直接与集团负责人的薪酬收入相挂钩。
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深圳对国有文化集团资产的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近年来,深圳市三大国有文化集团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总体上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深圳报业集团从最早四开四版的一张报纸,发展到拥有10多种报刊、1个重点新闻网站;深圳广电集团从1个电台加1个电视频道,发展成拥有10多个频道、频率的传媒集团;而深圳出版发行集团,现在已发展成一家年销售额7.4亿元,员工近2000名的大型文化创意产业集团。
建设“效益集团”,实现社会经济效益双统一
根据“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要求,深圳以建设“效益集团”为目标,重点加大了三大集团考核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的权重。其中,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社会效益指标占75%,深圳出版发行集团社会效益指标占70%。指标包括导向正确度、市场占有率、城市形象塑造力、决策执行力等分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还设置了一个企业“公益责任履行”分指标。其考核内容为企业一定时期内履行社会公益责任的情况,包含“公益广告投入占集团广告业务收入的比重”和“公益活动、项目投入占集团成本费用总额的比重”两个二级指标。
创新的绩效考核体系,考出了国有文化集团“经济效益最优化”的同时,还考出了它们的“社会效益最大化”。近年来,三大国有文化集团积极履行宣传文化责任和社会公益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深圳报业集团承办的深圳关爱行动,至今已举办了十一届;深圳出版发行集团承办的读书月,帮助深圳成为全球唯一的“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深圳广电集团的中国音乐“金钟奖”,是中国流行音乐界唯一常设的国家级大奖。而三大集团参与承办的文博会,则早已是享誉海内外的“中国第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