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为逃税给11辆豪车虚开发票获刑十个月
2014-7-17 20:04:0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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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市民都碰到过、甚至参与过。以后可要当心!今年43岁的张某本是一位老板,却为11辆豪车虚开票被
西安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对他的公司罚款10万元。
今年43岁的张某是
西安一家二手车交易公司的老板,2013年8月6日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28日,张某注册成立了这家二手车交易公司,主要经营二手车交易、代办车辆过户、落户、挂牌、审验等业务。2012年至2013年期间,该公司在为牌号为陕A667Y7卡宴越野车等11辆高档汽车办理过户手续时,张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偷逃税费,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虚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共计11份,共计虚开金额5527000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虚开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张某案发后能够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所以可依法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张某表示认罪。张某的辩护人说,张某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好,请求减轻处罚。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扰乱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为他人虚开二手机动车交易发票,虚开金额5558000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张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亦构成虚开发票罪。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张某在二手车经营中本应当遵守国家税收管理制度,遵守二手车交易的相关规定,但被告单位为获取利益,虚开发票帮助他人偷逃应缴税款,其行为均应受到惩处。
张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其人身尚处于自由状态,即他可以选择潜逃,也可以拒绝前往。但行为人依然选择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说明其具有自动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且张某表示认罪,其行为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
所以
西安中院依法判处张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张某的公司犯虚开发票罪,判处罚金10万元。
记者熊玺
编辑:佳佳
编辑:秦人
关键词:逃税 虚开发票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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