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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旅办字〔2014〕119号
西安市旅游局、宝鸡市文物旅游局、咸阳市文物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西安百高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已收悉,根据《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经审核,批准许可西安百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经营入境旅游、境内旅游业务。
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号
西安百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SNX00808
西安诚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SNX00809
宝鸡市春之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SNX00810
陕西西咸新区启迪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 L-SNX00811
兴平秦岭旅行社有限公司 L-SNX00812
请接到批复后,通知旅行社到我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旅行社自领取许可证副本30日内须到国家旅游局指定银行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手续,按有关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旅行社办理完成以上手续后,持《银行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保证金银行存单、《旅行社统保示范项目保险单》及营业执照等资料的复印件及原件到你局备案登记,然后由你局在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统计管理系统(http://lxstj.ziuziu.net)添加许可旅行社基本情况,最后由旅行社持你局复审意见、并携带有关备案资料到我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30日内未办理完成有关事项,须依法再行申请许可。
特此批复
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责任编辑:孔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