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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实习记者侯文斌)7月14日,重庆市在潼南县桂林街道双坝村召开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现场工作会,由此拉开全市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序幕。
记者从重庆市文化委、财政局制定的实施方案中了解到,重庆市实施的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主要根据市级、区县专项资金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保障经费需求,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政府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具备艺术表演院团专业演出资质、依法登记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各级各类演出团体为承接主体,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购买舞蹈、音乐、戏剧、曲艺、杂技等公共演出节目。要求市级每年为区县(自治县)购买公共演出不低于10场;区县(自治县)每年为镇(街)、镇(街)每年为村(社区)购买公共演出均不低于4场。各级文化、财政部门将对演出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划拨演出经费和下年度确定承接主体的参考依据。
截至目前,重庆市已在南川区、潼南县、石柱县进行政府购买农村公共演出服务试点,南岸区、渝北区进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演出服务试点。潼南县已选择基础较好的15个镇街、180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试点;渝北区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按照2000元每场的标准,落实专项经费100万元;南川区决定购买演出900场,目前已有10支团队完成演出510场,观众累计近40万人次,上台参与互动演出的群众达3.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