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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西安市公安局通报称,从今年7月15日起,西安市公安局制定的《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试行办法》开始实施,群众可通过微博私信、电话等四种方式向西安警方举报涉恐涉暴线索,一经核实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四种方式可举报涉恐涉暴线索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制定的《人民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试行办法》开始实施,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通过以下四种途径举报:
1.拨打“110”、“029-86751692”报警电话举报;
2.通过新浪微博向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西安公安)发私信举报,网址http://weibo.com/xajc;
3.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4.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根据举报内容分级奖励
对群众举报且被西安警方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进行等级评定并实施奖励。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打掉暴力恐怖犯罪团伙,制止可能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消除暴力恐怖活动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的,或者根据线索抓获在逃暴恐犯罪嫌疑人3人及以上,及时消除全市暴力恐怖威胁的,给予人民币20万元至30万元奖励。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打掉正在纠集成伙,图谋形成暴力恐怖团伙,意欲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涉恐团伙,消除暴力恐怖威胁的,或者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2人及以上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奖励。
根据举报人提供涉恐线索,及时打掉宗教极端犯罪团伙5人以上,或者抓获在逃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1人及以上的,给予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奖励。
根据举报人提供涉恐线索,及时查处地下非法讲经班,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给予人民币2万元至5万元奖励。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及时抓获宣传、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音像制品犯罪嫌疑人的,或者根据线索及时查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物品和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消除涉恐安全隐患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2万元奖励。
警方不会披露举报人信息
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披露举报人及信息。泄露举报人及其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也将追究法律责任。(记者王涛 实习生路粉婷 蒋娟黄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