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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汉中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汉中市征集见习岗位4000余个,并确保2000名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见习可享受生活补贴
据了解,汉中市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总量较上年增加的实际,迅速启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促进计划,征集见习岗位4000个,确保实现参加见习高校毕业生2000人。
凡在汉中市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在经人社部门确认、备案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见习的,可享受见习补贴。
见习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0元(从见习开始计算,最长6个月,由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见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增发一定的生活补贴。
面向社会发布岗位信息
有提供见习岗位意向的单位,可根据工商注册情况与管理权限向相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见习单位申报表和申请确认见习单位报告等相关材料。经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查确认后,批准确定为见习单位或见习基地,双方签订见习责任协议书。见习单位面向社会发布见习需求岗位信息,招聘接纳毕业生见习。
毕业生到岗见习后,见习单位应及时将相关见习材料报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作为领取见习补贴的申报资料。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为毕业生签注见习鉴定。
签订协议后进入岗位
符合见习条件的毕业生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见习登记表》,并持《登记表》、身份证、未就业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并签署审核意见。
毕业生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证件照,在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办理未就业证。
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后,方可进入岗位见习。未有相应需求岗位的毕业生,可先到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个人意愿和专业等情况推荐见习单位。
本次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共2000人,其中汉台区设300人,南郑县130人,城固县130人,洋县120人,西乡县200人,镇巴县100人,佛坪县50人,勉县180人,宁强县180人,略阳县180人,留坝县80人,市本级350人。
2014年见习工作从2014年7月开始受理。
咨询电话:0916-2213100(实习记者 杨兰 通讯员 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