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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通讯员 杜彦)与好友相聚饮酒过量发生争执,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前往执法时,却遭到殴打受伤。近日,宝鸡金台区法院审理了此案,两名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3年12月27日,宝鸡市一市民邀请朋友在市区第五大道一餐厅过生日时,酒过三巡,参加聚会的几个朋友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厮打起来。有人电话报警,在接到报警后,东风路派出所民警小张等立即前往现场。在餐厅门口,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的被告人赵某、张某却阻止民警的执法活动,搂住张警官的脖子,并用拳头击打其头部,致使张警官创伤性轻型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随后赶来的支援民警将二人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张某因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考虑到两被告人自愿认罪,且获得被告人谅解,依法判处被告人赵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十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