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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贫困新生,将有100人获得市政府资助,资助按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标准执行。
据悉,资助对象为户籍在我市,今年高考录取到全日制第一批本科高等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可为全日制第二批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贫困生。本科批次提前录取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等享受国家免费和补助政策的学生除外。
申请市政府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城镇低保户和农村低保户家庭,即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孤儿、烈士和优抚家庭子女;部分残疾人家庭,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即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和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四种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政府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5000元,每人一次性资助。具体资助名额为安康中学10名、市二中2名、汉滨区18名、汉阴县6名、石泉县6名、宁陕县2名、紫阳县8名、岚皋县4名、平利县6名、镇坪县2名、旬阳县16名、白河县10名、少数民族学生10名。
记者了解到,申请人必须向所在县区教体局提供今年高考录取的有效资料,提交书面申请书及按时报到、不擅自浪费招生计划和资助资金的承诺书。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孤儿证、烈士家庭证等。对于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申请时,必须提供由家庭所在地村组(社区)提供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致贫原因等情况的证明,由镇办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方可申请资助。(记者 谭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