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至15日,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程序,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我市进行了“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昨日,专家组召开复查情况反馈会,复查结果显示,我市符合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省级复查获得顺利通过。
在“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过程中,复审专家组分为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四个小组深入到我市丰庆公园、大唐芙蓉园、汉城湖公园、大寨路广场、江村沟垃圾填埋场、三民村垃圾处理中转站、地铁客运指挥中心、第四污水处理厂等地以及多条城市主干道和大街小巷,看现场、查资料、访民众、听汇报,详细了解我市巩固和发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情况。在复查情况反馈会上,专家组肯定了我市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并针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专家们认为,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自2010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以把西安建设成山、水、城、田、塬协调共存,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华夏故都,山水之城”为目标,结合西安市资源环境禀赋与经济社会特征,构筑“生态基质—绿色廊道—绿地斑块”相互叠加的复合生态绿地系统格局,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加强节能减排,使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综合承载力、辐射力不断提高。“点、线、面、环”相衔接的大水大绿的城市绿地系统基本形成,同意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审省级复查,并将向国家住建部上报申请继续保留西安市“国家园林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