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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家住西安市甜水井的马女士反映,上周五她在早市上买菜时,购买了两盒蚊香,不料点燃蚊香两个小时,家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等症状,她怀疑是蚊香有问题。
马女士反映说,她在早市购买蚊香时,卖蚊香的商贩告诉她,这是最新的环保产品微烟型盘式蚊香,没有任何副作用,最适合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使用。“没想到,点燃盘香后刚开始没感觉有啥问题,睡下两个小时被孩子急促的咳嗽声惊醒,发现满屋是烟雾,叫醒孩子的爷爷、奶奶,家人有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等症状。”马女士说,她从垃圾桶找出蚊香包装盒,上面只有品牌和图案,没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时间、生产批准文号等主要信息,属于“三无”产品。昨日早上,记者在马女士所说的含光门早市上没有发现马女士购买的蚊香的商贩。
在一些大型超市,记者看到,所销售的一些蚊香片和蚊香液的外包装上用很小的字标有“微毒”字样。在喷雾剂类的灭蚊产品中,外包装盒上标有百分比或所含毫克标注的“菊酯类化合物”含有量。部分品牌喷雾剂标有农药登记证号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但未标注“微毒”或者“有毒”字样。沃尔玛超市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蚊香属农药产品,目前,经国家农业部门正式登记的农药登记证号以PD、PDN或WP、WPN打头,而临时登记的则以LS或WL打头;驱蚊产品的农药生产批准文号一般是"HNP"开头,市民在购买时应看准批号,如果遇问题产品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本报记者 赵丽莉 实习生 冯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