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熊玺
阳光讯 7月10日,媒体圈内突然爆出了网络红人郭美美世界杯期间赌球被北京警方抓获的新闻,该新闻一时间占据了各大网站的头条。许多网民开始关心对郭美美的处罚,赌球到底会如何处罚呢?根据我国法律最高可判刑3年并处罚金。
郭美美或被判刑
昨日下午,北京警方在官方微博上说:【北京警方:郭美美对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北京市公安局证实,网传郭美美被北京警方抓获一事事实。2014年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系参赌人员。郭美美对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现在看来郭美美赌球已成事实,那么郭美美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现实中的赌球又会如何处罚呢?陕西尧普律师事务所的同志杰律师解释说:“赌球是属于赌博的一种,在处罚上适用赌博罪的法律。我国对赌博的处罚在两部法律里面有规定,在刑法中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赌博的处罚则规定为,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无论是郭美美赌球或者普通的公民赌球都适用这两条处罚,是处行政拘留15天还是被判刑3年以下,这就要看参与赌博的具体情况了。”从其他媒体的爆料中看到郭美美的经纪人称已经联系不上她了,如果郭美美赌球被捉属实可能会被判刑或拘留。
赌球现状:网络赌球盛行
世界杯给市民带来一场足球盛宴,在满足球迷的眼球之后,许多人开始从口头的争论输赢演变成了赌球。赌球,指人们拿足球、篮球等比赛结果、球员以及相关的事实进行赌博的行为,从法律上讲,以球赛的结果作为输赢的评判手段,因此它的构成要件已经符合了赌博的要求,这是一种新型的赌博。
据消息人士称,现在的“黑庄”(也就是设置具体的赌博场所)基本已经绝迹,盛行的是网络赌球。想赌球的市民只需要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一张银行卡,就可以实现赌球。在一个赌球网站上注册,并且把银行卡里的钱通过网上银行转到网站的账户即可。
下注的金额也是多少通吃,最少10元,最多几百万元,他们全部接纳!当你需要提款的时候,也只需要点击提款一项,输入你的银行账号,钱就会自动打到你的卡上。据透露,在本地参与的赌球的网站都是在境外注册的,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新闻链接: 网络赌球十大典型案例
1.广东深圳会同香港警方侦破“3.18”特大跨境赌球案
今年3月18日,广东深圳公安机关根据香港警方移交的有关网络赌球的线索,对一香港人李某某为首,在深港两地开设赌博网站,以赌球为主的跨境赌博团伙立案侦查。经粤港两地警方协商,6月12日,深圳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采取统一行动,对两地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抓捕。其中深圳公安机关抓获主犯李某某(男,香港人)、徐某某(男,香港人)、关某某(男,香港人)等9名香港籍涉案嫌疑人,缴获涉案电脑19台,卫星接收器设备一套,汽车一台,银行卡20张;香港警方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5人,冻结资金6000余万,两地警方成功捣毁这一长期盘踞于香港和广东深圳的跨境网络赌球团伙。
2、广东深圳“永利高”网络赌博案
今年4月,深圳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永利高”赌博网站大肆发展境内人员参与赌博,在深圳拥有一定的客户群,还发现该网站是利用成都大裕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掘金者”赌博软件作为网络赌博收付平台,且“掘金者”赌博软件平台同时为永利、国际会等20余境外赌博网站提供境内秘密收付服务。6月12日,广东深圳公安机关在深圳、四川成都两地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抓获任某(赌博软件开发商)、程某某(赌博软件代理商)、吴某某(香港人,“永利高”赌博网站股东)等犯罪嫌疑人33人,端掉赌博窝点20个,缴获作案电脑38台、银行卡400余张及帐本、存折等物品一批,冻结涉案资金600余万元。打掉了这一由“开发赌博软件”、“赌博软件维护”、“组织人员参赌”构成的完整的网络赌博团伙。
3.广东深圳“冠科”软件有限公司开设赌场案
广东深圳公安机关经2个月侦查,于6月13日对涉嫌开发提供网络赌博技术服务的“冠科”软件有限公司以及“大利”、“新世界”两个对数(赌博投注金结算)公司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唐某某(香港籍)为首的团伙成员17人,冻结涉案银行账号20多个,成功捣毁掉这一涉嫌提供网络赌博技术服务及对数结算的跨境赌博团伙。经查,“冠科”软件有限公司负责人唐某某(香港人)主要负责为“大利”、“新世界”等赌博公司开发赌博网站、投注提示系统、跟投系统(可后台跟踪其他会员投注情况)、对数系统(赌博投注金结算)、赌博网站资料监测系统,截止案发时已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4.江苏南京“壹贰博”网络赌球案
4月初,江苏南京市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境外“壹贰博”网站有组织吸收境内人员进行网络赌博的重大犯罪线索。5月24日至6月底,江苏南京公安机关分赴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壹贰博”赌博案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境内赌博资金操作员)、刘某(网站高级营销人员)等上层人员37人,追缴暂扣赌资及非法所得人民币近400万元;抓获在江苏利用该赌博网站组织赌球活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24名。经查,“壹贰博”赌博网站由林某某(女,菲律宾籍,现在逃)负责管理境内赌博资金,任某某负责赌资的管理流转,刘某等营销人员在互联网上投放广告吸纳会员,形成了覆盖上海、广州、福建等省市的全国性赌博网络。
5.江苏常州“尊博”、“百胜摊”网络赌球案
6月23日,江苏常州公安机关在广东广州、深圳以及四川绵阳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侦破“尊博”、“百胜摊”网络赌博案,抓获曾某某(男,39岁,赌博网站投资开办者)、刘某(赌博网站技术人员)等犯罪嫌疑人15人,查扣涉案银行卡200余张,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1700余万元。经审查,曾某某交代其投资开办了“尊博”、“百胜摊”赌博网站,并在境内开办“卓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掩护研发赌博软件并在境外租用服务器开设赌博网站,同时在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两地租用办公地点作为“尊博”和“百胜摊”赌博网站的固定工作场所。
6.上海长宁“5.22”特大网络赌球案
7月3日,上海长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5.22”特大网络赌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男,49岁,上海人)、倪某(男,32岁,上海人)等58人(其中股东4人、总代理11人、代理10人),收缴涉案赌资人民币300余万元,另查获枪支2支、子弹10余发、军用匕首1支、手铐1副、毒品若干。经审查,周某对其伙同倪某等4人利用“皇冠”、“太阳城”等境外赌博网站招揽人员参与网络赌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周某等人使用的赌博账号已累计投注人民币3亿余元。
7.安徽“7.2”皇冠网络赌球案
7月2日,安徽省公安厅组织宿州、芜湖等地公安机关对利用“皇冠”赌博网站组织赌球的犯罪嫌疑人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薛某、陆某某等13人(其中涉黑在逃犯罪嫌疑人1名),查扣赌资近百万元、涉赌计算机15台、银行卡46张、车辆6台、改制小口径手枪1支。经查,郑某等人利用境外皇冠赌博网站大规模发展下线参与赌球活动,累计下注金额近亿元。
8.浙江杭州张某团伙网络赌球案
6月24日凌晨,浙江杭州公安机关一举摧毁了以张某为首的利用世界杯足球赛组织赌博的特大赌球团伙,抓获该团伙成员张某等26人,查扣赌博用车辆1台,缴获毒品1公斤。经审查,该团伙以世界杯足球赛为题材,通过“皇冠”、“永利”等赌球网站投注和电话投注的方式,接受下家投注赌博,赌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最高单次赌注达60余万元,世界杯开赛至今投注总金额已高达2000余万元。
9.江苏淮安侦破百度广州分公司员工为赌博网站提供推广服务案
江苏淮安公安机关在侦办“777真人娱乐场”网络赌博案中发现,该网站的经营人员王某某将大量资金转移给百度公司广州分公司员工卢某某(百度公司广州分公司增值运营部经理)、王某某(百度公司广州分公司增值运营部员工),经审讯其转移的资金是交给百度公司的广告费用。近日,江苏淮安在广东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该卢和王抓获归案。经查,自2009年至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伙同卢某某在明知“777真人娱乐场”网站是赌博网站的情况下,将该网站从百度公司广州分公司的业务变更为百度公司代理商的业务,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进行推广,并与代理商进行分成,截止案发,王某某共获利10余万元,卢某某获利45万余元。目前,卢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王某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审理中。
10.云南昆明“吉胜”网络赌博案
6月12日,云南昆明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吉胜”网络赌博案。截至目前,已抓获涉案嫌疑人翁某某(男,49岁)、翁某某(男,21岁)等41人(其中刑事拘留21人,治安处罚20人),查扣电脑18台及大量电子物证及银行卡。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翁某某等人对其利用境外“吉胜”赌博网站吸纳参赌人员进行投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团伙累计投注金额达人民币3亿余元。
实习编辑:陶瑗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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