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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岁的姑娘小赵刚结过婚,应聘到清泰街的一家超市工作,端午节当天正式入职,谁知,当天下午却在超市被突然爆炸的玻璃瓶炸伤,一直在家休息,可是对于误工费等赔偿款项,她与超市方、生产厂家却各执一词,一直得不到任何解决。
超市员工:第一天上班被炸伤 误工费由谁来承担
7月9日,记者见到了小赵,她告诉记者,端午节当天,自己应聘到清泰街一家名为“亿百家”购物广场的超市上班,当天下午4时许,超市进购了一批“蓝马果乐”,她站在超市的一个货架旁准备将物品摆放在货架上,突然,一整件“蓝马果乐”中的一瓶发生爆炸,造成自己右小腿受伤,鲜血直流,超市老板立刻将自己送往医院救治,共缝合了7针,花去了650元医药费,暂由超市方垫付,之后的21天时间,自己一直在家中疗伤,没有去超市上班,直到7月7日,自己伤愈后去超市上班,可是自己一个月只有1600元工资,以此计算,每天工资为53.3元,务工21天共计约1119元,再加上后续的一些治疗费用,这些费用到底应有谁来承担。
超市:医药费已承担 承担误工费不合理
该超市老板刘军对记者说,事情发生后,超市方垫付了650元的医疗费,也联系了“蓝马果乐”的生产厂家,厂家委派的一名主管告诉他,只承担医疗费用,至于误工费和后续治疗费用,厂家一律不负责。如果是超市方承担这笔费用,也不合理。
记者在刘老板事发后拍的照片上看到,玻璃瓶从中间爆炸,地面上留有玻璃碎渣和斑斑血迹。
生产厂家:对法律不懂 售后服务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见到了“蓝马果乐”销售主管王博,他说,玻璃瓶的薄厚程度不一样,存在生产技术不过关,玻璃瓶炸伤超市员工,责任确实属于生产厂家,但是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只负责被炸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一律不负责,自己对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是很懂,至于售后服务,自己也不清楚。
律师:除医疗费外 厂家必须赔偿误工费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珏,李主任说,超市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提出赔偿要求合理合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厂家除了赔偿炸伤员工的所有医疗费用外,还应承担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的误工费,至于后续治疗费用,只有发生了才能提出相关赔偿要求,没有发生的,无法律依据,得不到法律支持,如果生产厂家拒绝赔偿,当事人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记者 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