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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2家药店通过备案审核,成为全市首批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资格的药店。其中金台区、渭滨区各4家,陈仓区、高新区、凤翔县各2家,其他县各1家。
昨日上午,在渭滨区姜谭路的宝鸡医药大厦有限公司新特药店内,4个奶粉专柜显得格外显眼,专柜上目前仅有一个品牌的奶粉。不少逛药房的市民表示,药房卖保健品的比较多,头回遇见卖奶粉的。也有市民认为,比起商店,药房卖奶粉更可靠。
“奶粉进入货架前,和药品一样,要有严格的手续。”该店店长朱爱彬表示,奶粉厂家提供资历证明,药店审核通过后才开始引进奶粉。此外,购进奶粉时要有合法的购进票据,并经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在物流、保管、仓储等环节,也会严格按照奶粉的储存条件进行控制,杜绝二次污染。据了解,婴幼儿配方乳品属于日常用品,而非药品,不属于医保刷卡的范围,市民购买不能刷医保卡。
“今天给这4家药店发放了《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市民就能从这些试点药店里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了。”据渭滨区食药监局局长李非介绍,自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启动以来,辖区各药品销售企业踊跃申报,经过他们的严格审查,在报市食药监局核准后,辖区4家试点药店获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资格。据了解,渭滨区这4家药店是宝鸡市市区获批药店中首批销售奶粉的药店。目前,全市其余各县区获批药店正在布置乳粉专区专柜,准备配套的软件设备、管理制度等。(记者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