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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无论走到哪个城市,在大街小巷的广场上都能看到一群大妈,跳着广场舞锻炼身体。有人认为健身无可厚非,也有人嫌噪音扰民。从中国大妈将广场舞跳到地铁跳到国外,到跳舞的大妈们遭泼粪狗咬以及与烤肉摊争地盘……有关“广场舞”的争论和新闻一直见诸报端。6月24日,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发布《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稿)。其中规 定,晚10点到次日7点,居住区不得进行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活动。如果在夜间,因此而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单位将面临10000元、个人将面临1000元的处罚。同时决定,对人们在公园、广场、人行道等公共场所跳广场舞、打陀螺等产生噪声的健身娱乐等活动,是“禁止”还是“限制”,召开立法听证会。
“跳广场舞也要立法了”,“弄不好还要罚钱呢”。《意见稿》的出台引发网民热议,赞同和质疑声音不断。那么,广场舞到底该咋跳?广场舞如何与居民和谐相处?处罚能否治标治本?即日起,本报将联合粉色网推出系列报道,了解您的感受,倾听您的心声,反映您的意见,推广您的经验。我们的记者将把您的观点带到“听证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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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朱娜实习生刘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