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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今年38岁,2011年11月左右,他在高陵县一赌场赌博,向商洛男子郑某借了两万元,利息每天600元。“随后,我每天给他结600元利息”,数天后,他实在还不起,就跑了。
去年9月4日凌晨1时,在西影路一家酒店附近,赵某无意间撞见了郑某和吴某。随后赵某被两人拉到酒店一个房间,又过来几名年轻男子殴打赵某,让他写下一张两万元欠条。
趁着吴某不注意,赵某偷偷用手机给小舅子发短信求救。小舅子报警,当日下午1时,民警赶到酒店将赵某解救,当场抓获吴某,当晚,郑某投案。在医院就医后,赵某被诊断为胸腔积水。
经查,郑某42岁,吴某24岁,都是洛南县人。吴某称,赵某是从他这里借的钱,由郑某担保,每一万元每天利息300元。案发当时,吴某和郑某在观音庙村吃饭时碰到赵某。
雁塔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嫌疑人郑某、吴某共同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并具备殴打情节,涉嫌非法拘禁罪。近日,检察机关已对两人提起公诉。
编辑:席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