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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程某酒驾与他人车辆碰撞,造成一名路人受伤。程某被交警部门吊扣驾照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他给伤者赔偿3万元。5月24日上午,紫阳县联合镇村民刘某向本报称,3月20日晚9时30分,其下班行经至紫阳县城汉江大桥北头人行横道时,一辆小轿车,疾驰中撞到在路边停放的车辆尾部,该车冲向人行横道将她撞倒在地,当场昏迷。路人将她送到医院救治。据刘某称,事后才知酿祸的小轿车司机程某属于酒后驾车,程某系紫阳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对事故负全责,但交警对程某肇事逃逸责任没有认定,她对此持有异议。
5月28日上午10时,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余某表示,根据酒精检测,肇事司机程某血液酒精检测数值为39.57mg/dl,属于酒后驾车,对本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发后程某去给伤者刘某找医院去了。目前,双方已达成协议,肇事司机程某已赔付刘某3万元。
5月28日上午11时,紫阳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程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当日所开的车辆为私家车,目前事情已经处理完了,但对肇事后是否离开现场的问题,他建议记者去问宣传部。
紫阳县宣传部一位负责人表示,对此事县上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