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昨日清晨,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宝鸡市区清姜路时发生自燃,消防队员接警后赶赴现场迅速控制了火情。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昨日7时26分,宝鸡市广元路消防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度指令,称市区清姜路和火炬路口清姜坡下方有一辆汽车着火。接警后,中队立即出动1辆水罐车及7名官兵到场进行处置。
广元路中队副中队长卢国良告诉记者,当时消防队员还没到达事故地点,在远处就能看到马路上一团耀眼的火光,滚滚浓烟弥漫在火场四周。抵达现场后,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的状态。两名消防队员协助执勤交警进行交通管制,指挥来往车辆避让,并及时疏散周围市民,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由于火势蔓延迅速,火焰已吞噬了车头及前座椅位置,正向车尾蔓延,从车内还不时发出“噼啪”的声响。如不能及时控制火势,后果将不堪设想。消防队员迅速出动水枪对火势进行压制,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经过现场官兵大约10分钟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随后,中队官兵对着火车辆进行了仔细地检查,并继续利用水枪对过火部位进行冷却,防止复燃。上午8时许,事故地点恢复了路面畅通。
据宝鸡市渭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聂宝利警官介绍,事故车是一辆油改气的私家车,车尾加了一个气罐,车辆改装手续是否正规、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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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发动机或改变燃料种类的,需要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三证一单”(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车用气瓶定期检验合格证、天然气汽车改装合格证和陕西省天然气汽车改装备案通知单)后,向车辆管理所递交改装申请,办齐手续后,方可改装。车辆改装后可以到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变更手续。
编辑: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