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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代理人接受采访。(点击图片翻页)
近年来,有经济实力的家庭选择“海外生子”的不在少数,相应的中介也多了起来,陈先生夫妇经了解,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可以负责联系办理在海外“月子中心”生子的相关事宜。在交纳了3万多元费用后,他们认为服务存在欺诈,便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下午,此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交3万余元赴美生子
陈先生夫妇称,由于他们对赴美生子不了解,通过广告宣传他们了解到,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可以负责联系办理在海外“月子中心”生子的相关事宜。他们还了解到,这家咨询公司在全国有很多的办事机构,公司很大。
2013年6月,他们到咨询公司了解赴美产子事宜。随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合同里写明陈先生和李女士到达美国后要入住咨询公司提供的月子中心。当时对于“月子中心”的性质,陈先生夫妇并不清楚。
在交纳了3万余元费用后,到达美国的陈先生夫妇却发现网络上充斥着对该公司的恶评,他们认为这家公司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
要求加倍赔偿损失
在法庭上,陈先生夫妇通过代理人表示,他们赴美生子是办的旅游签证,事后才了解到这不符合美国的法律。陈先生夫妇了解到,目前在美国并没有月子之家的服务,在美国改造房屋需要批准,月子中心将车库改成月子房也涉嫌违反美国法律,在美国不是商业用房不能作为月子之家提供月子服务,非法提供宝宝照顾,没有看护宝宝的资格。
此外,咨询公司在国内的营业执照上也没有月子之家这项服务。他们认为咨询公司超出经营范围和服务内容违法,月子之家提供服务产品违法。
因为认为咨询公司存在欺诈,到达美国后,陈先生夫妇并没有去被告公司联系的“月子中心”,李女士后来在洛杉矶生下孩子。
陈先生夫妇将咨询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返还已经交纳的服务费、加倍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75796元。
咨询公司称已提供服务
咨询公司则认为,他们并没有看到网上消费者对他们不好的评价,从网络上查询的评价,并不能证明他们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无法排除是别的公司恶意评论。
咨询公司认为,他们已经为陈先生夫妇提供了咨询服务,对方在美国生孩子,他们帮对方办理签证,办好签证后又帮他们定月子中心。美国的月子中心跟他们只是合作关系,不是从属关系。对美国的月子中心的性质,他们也不清楚,只知道当地不禁止。
陈先生夫妇自行放弃合同中的服务项目,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去入住,而且他们已经顺利在美国生下孩子,所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公司不应退还服务费及赔偿。
海外生子为享受国外福利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很多中国家庭选择海外生子主要是利用“出生地主义”,使子女获当地国籍,以享受入籍国相对更为优质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资源,为家庭其他居民移民海外提供基础。
同时,一些出国人员送回国的子女,取得由公安部门审查确定的外国国籍的,可不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
但这位人士提醒,原国家计生委于2002年4月24日下发了《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因其他原因出国的回国人员不符合其出国前户籍所在省(区、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按照女方户籍所在地(出国前注销户口的,按原户籍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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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生子存在六大风险
据了解,此前,法院经过调研发现,内地居民海外生子正在形成一种趋势,但这种趋势暗藏的风险不容忽视。
风险一:签证过关难
法院调研发现,目前很多中介都会在其宣传中有意忽略签证风险,并要求客户提前缴纳押金。但实际上,取得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签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美国签证部门一直很警惕中国孕妇通过旅游签证前往美国生子这一问题,对此也审查很严格,签证官会详细审查申请人申请签证的目的。孕期六七个月以上的孕妇很难获得签证,即使孕妇签证时孕期较早,逃过了签证部门的审查,一旦在入境时被查获,就会被美国移民局认为是签证欺诈,不仅会被遣返,而且会在美国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失去今后再度前往美国的机会。
风险二:遣返风险大
孕妇在海关入境时可能被拒绝入境。以美国为例,美国负责签证和入境的分别是移民局和海关两套体系,二者各司其职,尽管孕妇取得了旅游签证,但如果被海关发现是孕妇,就会展开调查,一旦发现作假或怀疑入境动机就会拒绝入境。即使侥幸逃过了海关审查,孕妇在美国居留期间也随时面临被驱逐遣返的风险,美国移民局经常会对当地的黑宾馆、月子中心等进行检查,一旦查获,孕妇就会被遣返回国。
风险三:隐性花费多
一些中介为吸引客户,往往把所需费用宣传得很低廉,并在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只收取较低的费用。但实际上海外生子的费用远不仅于此。“羊毛出在羊身上”,中介公司与目的国当地的宾馆和月子中心往往是合作关系,而且这些宾馆和月子中心往往在当地根本没有经营许可。等孕妇到了目的国,就开始要被征收居住、医疗等各种名义的额外费用,而孕妇在国外人生地不熟,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任其宰割,这些隐性支出实际上成为中介公司和月子中心的主要利润来源。
风险四:生育风险高
因为孕妇在当地所居住月子中心往往都没有经营许可,其服务人员也少有专业人员,很多人原本都不是从事该种行业,缺乏专业素质,难以保障待产孕妇能够得到较好的日常照顾。月子中心联系的医生也都是私人小医院的医生,与月子中心建立有长期的秘密联系,各方从中分取提成,很难保证行医水平,有的人干脆就没有行医执照,造成孕妇生产的风险较高,一旦生产过程中发生危险,孕妇和婴儿的生命健康都难以得到保障。婴儿出生后,因为黑月子中心的条件限制,也难以使婴儿得到完善的照顾,不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甚至可能会给婴儿带来意外伤害。
风险五:权利救济难
孕妇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我国合同法上应属无效,为孕妇救济权利造成消极障碍,难以索赔。而且,从事该项目的中介公司有的是无证经营,有的是超经营范围经营,经营范围多为“咨询与调查”类,并无协助孕妇海外生子的项目。孕妇如果在国外遭遇权利被损害的情形:比如在国外的居住环境与合同约定不符、遭遇不公平的额外索价、自身或孩子遭遇人身侵害等,难以收集、保留证据,及时诉诸公权力救济,获得法律保障。
风险六:回国麻烦多
选择在海外生子的中国家庭,大多数会选择把孩子带回国内培养,但由于孩子已取得的外国国籍身份,会给其在国内居住、学习、生活带来很多麻烦。一方面,因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孩子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就不能在国内上户口,也不能在国内享受义务教育,无法享受到国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很多重大事项都需要去国籍国驻华使领馆开具证明,既增加了生活成本,也给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