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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公路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公路工作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台阶,对于提高全省公路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法规只有付诸实践,其作用才能显现。对于《陕西省公路条例》来说,接下来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做好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
公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近年来我省公路建设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总里程达到16.5万公里,路网密度达到79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突破4300公里,随着我省公路总里程的迅速增加,公路养护、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急需有一部综合、全面、系统的法律文件来规范各项公路工作,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为我省公路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而《条例》正是统领和规范全省公路工作的纲领性法律文件,是解决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中遇到突出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条例》的实施对公路的科学建设和安全畅通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性,增强贯彻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学习贯彻《条例》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采取各种途径和方式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确保《条例》施行后能够准确、熟练应用《条例》来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条例》不仅对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有重大影响,而且与全省百姓及广大司乘人员息息相关,《条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要迅速面向社会对《条例》进行深入宣传。一是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好宣传方案,保证宣传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保证宣传活动持续有效开展,为《条例》的顺利实施鸣好锣,开好道。二是要形式多样,重点突出。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标语、现场咨询、组织宣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将《条例》传达到交通运输系统全体职工,宣传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宣传给广大司乘人员和普通百姓。同时,通过解读《条例》、专题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条例》的重点内容。
三、抓住《条例》实施重要契机,推进公路工作再上台阶。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立足实际、开拓创新,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精神,争取我省公路工作再创佳绩,再上台阶。
一要尽快完善公路建设投融资体系,努力破解资金难题。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完善多元化、广渠道、全方位的筹融资格局。抓住国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出台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有实力、重信誉的民间资本参与公路建设。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整合优良资产,鼓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更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争取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市县搭建交通融资平台,合力推进公路建设。
二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养护运营管理水平。巩固养护管理成果,建立和完善管养分离体制,提高公路养护水平,同时要加强公路保护,加大路政巡查和路政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强化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集中整治桥梁上下游采砂行为。完善治超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源头综合治理力度,积极探索关中地区砂石料源头治超新途径。
三要做好缓堵保畅和应急服务工作。开展路警联合执法,推行客货车辆分道行驶,切实做到大车普遍降速、拥堵及时疏导和事故快速处理,整合交通信息咨询和发布平台,拓展路况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公布路况信息,坚决杜绝长时间、大面积堵车现象。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组建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队伍,建立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四要抓好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加大通行费稽查力度,加快非现金收费推广应用,努力扩大ETC使用范围。积极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改。大力改善收费站、服务区环境,深入推进“微笑服务”等文明示范活动。继续做好“绿色通道”、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畅通、舒适的行车环境。
五要理顺农村公路养管体制。目前我省的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3.5万公里,然而农村公路的养管主体一直不甚明确,养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大量的农村公路无人养、无钱养。为了落实农村公路的养管责任,《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今后农村公路要坚持“以县为主、省市支持”养管模式,争取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事业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