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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针对我市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权责不一致,市、区两级多头管理现象,我市将市容市貌等方面多项职责和权限下放,发挥区级城管执法部门的主体责任,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效率。
据悉,我市城管执法中存在着权责不够一致现象。虽然区上承担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日常工作,但相应的行政审批和执法权较少,而且部分领域还存在着市、区两级多头管理的现象。
针对我市城管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市今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改革若干意见》,着力构建大城管格局,对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执法权进行相对集中,并进一步明确了市、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行政执法权限和责任,划清各区县和开发区之间的区界,确保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无死角。赋予区级城管执法在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及行政执法等方面更多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区级的主体责任。
推进城市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和精细化,我市进一步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整合公安、城管、市政、交通等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信息平台,构建一体化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等方面的协作机制。
另外,我市还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同时,整合、组建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