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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媒体报道了自称西安警察的几人到渭南抓人,一名涉毒人员跳楼受伤,这几人撇下伤者离开一事。昨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跳楼受伤的涉毒男子突然自行从医院离开。昨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市中心医院了解到,跳楼受伤的普某经过治疗,伤情已经稳定。6月26日上午,普某趁医院交接班时未告知医护人员即自行离开。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站南派出所一名民警表示,当时在抓捕现场的米某和普某因吸毒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普某多根肋骨骨折,不适合羁押,所以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普某离开医院后,警方进行搜寻,尚未找到。
据渭南警方人士透露,6月25日晚,西安市公安局纪委和警务督察支队派人来渭南,连夜询问了米某和事发旅馆老板,但并未明确表示之前来渭南抓人的是否属于警察。
米某称,之前自称“警察”的几人曾向自己出示过证件,并穿着警服,常用两个手机号码与自己联系。而旅馆老板说,进入旅馆抓人的三男一女都是便衣,其中一人出示了“警官证”。
6月25日,华商报记者拨打米某提供的两个号码,被提醒已关机,昨日记者再次拨打仍无法接通。
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一名民警表示,此事已引起该局领导的重视,目前仍在调查之中,暂时不能确定号码是否为该局民警所有。
对此,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涉毒人员也是人,如果追涉毒者的是警察,当普某跳楼受伤后,警察应该立即对其进行救治;作为执行公务的警察,没有对被追捕的受伤涉毒者进行救治,是一种失职的行为;如果追捕普某的人员不是警察,就是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记者 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