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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司机喜欢“抢灯”通过,往往会酿成交通事故。一男子驾越野车因抢“绿灯”与货车相撞,造成越野车内人员一死三伤。近日,扶风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越野车司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事故监控显示:2013年9月25日22时10分,一辆越野车沿107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天绛公路与召公镇街道十字,被沿天绛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撞上。越野车辆尾部严重受损。车祸瞬间,越野车驶离原方向,朝东北角的电线杆撞去,而重型货车则发生侧翻。越野车内乘坐的四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人受伤后医治无效死亡,包括李某在内的另3名伤者不同意做伤情鉴定。李某说,他驾车到距出事的十字路口一百米远时,看见信号灯是红灯,倒计时读数在三秒以上,心想车行驶到十字路口处,红灯应该就会变为绿灯,于是减速继续行驶。刚走到十字中心位置时,看见旁边货车驶过来,紧急刹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而货车司机陈某说,他驾车行驶到十字路口前时,看见交通信号灯绿灯倒计时快要结束,便赶快加油通过,车行驶到十字路口南口,发现从十字西边过来一辆小车,虽急踩刹车,但车的右前部仍撞上那辆小车从十字西边过来一辆小车,虽急踩刹车,但车的右前部仍撞上那辆小车的右后部。
法官张军伟介绍,如果司机都抢灯通过,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极大。本案李某在红灯时仍继续通行,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他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因抢几秒的时间,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记者 丁瑜 通讯员 宋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