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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平安保险公司未告知已侵权 车主保留起诉权利

2014-6-26 18:55:00  来源: 华商网   进入论坛

华商网讯 6月23日,华商网报道了市民杨先生的车辆被剐蹭在4S店维修,取车时发现定损金额增加,而保险公司并未提前告知托修方杨先生。对此,杨先生感到自己的知情权受到侵害,将保留起诉权利。6月25日,华商网编辑就此事联系了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钢,路钢表示在这次案件中保险公司有过错,定损额度突然增加,事先并未告知托修人,此举侵犯托修人的知情权,且定损员造成的过错不应让托修人承担。

网友称此事已经见怪不怪了

稿件发出后,也引发网友对此事的关注。很多网友在留言跟帖中称,经常会遇到定损额度突然增加,保险公司并未提前告知这种事情,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在很多车主看来,保险公司人员联合维修厂谋取利益已经习以为常,不足为奇。 

  律师:保险公司未提前告知已侵权

6月25日上午,小编就此事电话联系了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钢。路钢表示,在这次事件当中,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有过错。维修当日定损员将定损额度定为1550元,且三方签订协议,此协议三方承认有效,认同这个定损金额。但在后来维修当中,发现实际维修费用不止1550元,那就应以实际维修费用为准。保险公司对此应提前告知托修方及第三方,当双方同意后方可修车。而保险公司并未告知,所以侵犯了托修方的知情权。

随后,小编再次电话联系了杨先生,杨先生表示自己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得到平安保险公司的公开道歉,但至今都没有收到回复,对此他将保留起诉权利。路钢表示杨先生的诉求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有关车险的遭遇欢迎吐槽

在网友的跟帖留言中,小编发现很多车主面对类似事件后,只是维护个人利益,认为车修好后就可以了,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并没有对此进行维权、追究,也正是这种纵容才会出现了上述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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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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