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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榆林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将成年居民缴费标准由610元提高到660元,未成年人及学生由350元提高到400元,家庭及个人缴费标准不变。此项政策目前已经正式实施。
据悉,男满18周岁至60周岁、女满18周岁至50周岁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660元,其中个人缴纳200元,政府补助460元;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660元,其中个人缴纳90元,政府补助570元;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长期随父母在城镇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390元。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及孤残儿童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