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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部分群众反映少数干部职工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使配偶、父母和子女“吃低保”的问题,近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干部职工配偶、父母和子女“吃低保”专项报告活动。
专项报告活动要求全市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在职干部职工,村“三委会”和社区两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对配偶、父母和子女“吃低保”的以及虽享受低保但在报告时间之前已退出处理的进行“零报告”。个人自查认为符合低保条件的,可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复审并作“享受低保政策报告”,同时本人写出书面声明。
专项报告活动分个人自查、全面报告、复审认定、汇总上报四个阶段。活动要求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实行逐级报告。村“三委会”和社区“两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县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向所在单位报告,市级各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向所在单位报告。区县纪委及民政部门将报告情况审核汇总后分别向市纪委及市民政局报告。
活动明确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专项报告的组织实施、低保对象的清退、认定和汇总统计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核查不准、继续违规享受低保的党员干部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3185555 3185673(刘子龙 马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