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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通讯员 张雪梅 邝婷婷)近日,汉阴县纪委监察局出台《机关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坚持“集中管理、严格保密、集体排查、分级办理”原则,进一步加强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促进依纪依法办案。
明确受理范围。暂行办法规定,凡是反映县管干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批办的、反腐败协调小组移送、网络舆情发现以及委局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获得的线索均列为案件线索,由案管室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规范工作流程。信访室受理的举报信访件,及时登记、分类、处置,并将重要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案管室。案管室进行签收登记、建立台账、排查筹备、安全管理等工作。
实行集体排查。由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分管案件、案管常委及案件室、审理室、信访室、案管室负责人组成线索排查小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主持定期召开重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议,特殊情况,随时排查,并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等五类处置方式,提出具体处置意见。
分级分口办理。对集体排查的重要案件线索,实行分级分口办理,对需拟立案、初核类的科级干部线索转委局机关相关室承办;其他线索由案管室转基层镇纪委(纪检组)办理,同时负责督办指导。
统一严格报送。案管室将《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表》填报经领导审核后,连同其他上报的重要案件线索每月定期上报上级纪委案管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