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决定,授予高陵县、陇县、泾阳县、合阳县、宜君县、延川县、定边县、城固县、岚皋县、山阳县等10个县为“2013年度全省县城建设先进县”称号,并奖励每县500万元,予以通报表彰。
我省正在推进全省县城标准化建设,出台了《陕西省县城建设标准(试行)》,并要求全省各地以先进县为榜样,加快县城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产业聚集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记者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