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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在省工商局获悉,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员,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消费维权专题网络培训。
培训工作自2014年6月26日始,至2014年7月25日结束。主要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解读,就工商行政管理在实施新消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同时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进行讲解。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学习培训使基层干部进一步明确职责,准确把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职能任务,提高执法基本技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本报记者 王昭玮 首席记者 姬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