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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王成兵) 记者昨从南京警方了解到,本月20日起,市民到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赴台游再次签注,办理时间由过去7个工作日,缩短至工作日当天,最快一小时便可取证。
据了解,2012年4月,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开始受理赴台个人旅游签注业务。南京市户籍居民首次申请,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照片,同时可以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相应赴台签注,所需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已有通行证再次申请赴台签注,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市民,赴台再次旅游签注立等可取业务受理范围为:持有效期6个月以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自助申请赴台个人游(G)或团队游(L)签注,无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和填表,并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团队签注,还需提供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开具的参团证明。
另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持证人在台湾地区将通行证寄回的、通行证无空白签注页、台湾通行证不足6个月、空白通行证首次申请签注、异地签发的通行证首次在南京申请签注等情况不能办理自助申请,仍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并填写申请表在柜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