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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6月19日专电(记者刘硕)在近日陆续推动使用的2014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最引人注目的内容莫过于: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境外,游客如从事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旅行社有权单方解约。但是,对于文明旅游这一“系统工程”而言,一份旅游合同会否带来足够的约束力?
游客整体素质仍待提升、不文明旅游行为仍然屡现不止,这样的环境下,如此疑问并不会显得突兀。我们已经通过法律法规、呼吁倡导等各种方式表达了对于文明出游的呼唤,但这样的呼唤似乎还未直达每一位游客的内心。
如何让文明出游的意识入脑入心,除了“高大上”的口号宣传和严厉的法规约束,还需要一个各方齐心“念念不忘”的环境来培养游客的文明意识。
念什么?怎么念?法律是一道不得不念的“紧箍咒”。但这道“紧箍咒”要想念得好,还需要有具体罚则和有力的执法力量跟进,“紧箍咒”才能起到约束行为的成效。如果因缺乏效力而被念成了“蚊子叫”,恐怕其威力光环不久就会散失殆尽。
除了“紧箍咒”这样的“大招”,更需要领队、导游等从业者拿出不厌其烦、眼疾嘴快的态度,履行好告知和监督义务,把出游行为规范等内容作为“百念不厌”的“口头禅”,及时纠正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当然,当实在“念”不下去的时候,旅行社也不应再流连于经济利益而忍辱负重,毕竟手里还握着不文明游客的去留大权,为了更多游客的利益,该出手时就出手。
但罚出来的文明不是长远之计,文明出游,仅要靠外部的约束和管理,还有赖于游客将此意识内化于心,成为文明出游的“追随者”。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从基础教育开始进行的公共意识培育,离不开入脑入心的宣传引导,离不开游客心中国家形象意识的建构,更离不开公共空间的文明环境建设。
暑期旅游高峰即将到来,文明出游又将成为国人面对的公共考题。虽然“主流”已现清澈,但一些不文明行为的“支流”依然在流淌。我们期待有一日,文明出游成为人人心中“念念不忘”的意识红线,和谐快乐的旅程必会发出曼妙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