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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西安市雁南一路,交警曲江大队民警金鹏展示他随身携带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等文书 记者 黄利健 摄
街头发生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但事故双方因没协商好不愿意离开现场,拨打122报警后,在附近巡逻的网格民警会在10分钟内赶到,并要求事故双方在5分钟内撤离现场。
5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布从6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事故分级处理机制,分别由网格民警和事故民警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处置。
网格民警是指在辖区内执勤的民警,可在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或巡逻发现时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财产损失事故、一般指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接到报警后,网格民警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5分钟内撤除现场,而对于伤人事故,则要通知移交事故民警处理。
昨日是实行分级处理的第一天,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洪冰带领4个检查组在西安城区检查事故分级处理执行情况。
昨日上午11时许,在雁塔南路上,交警曲江大队大雁塔中队民警金鹏正和同事在此巡逻,他们是交警雁塔中队辖区北网格执勤民警,和平时不同,金鹏专门携带了一个挎包,“里面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相机、联系卡、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事故分级处置移交凭证。”金鹏说,按照前期培训,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如果没有争议,就会在现场填写协议书并开具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而对于无法认定的事故则提供联系卡并填写移交凭证,由双方联系事故民警处理。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4个检查组,昨日分别在南门外及东二环东元桥发现2起事故,其中南门外的网格民警于昨日上午8时48分接到指令后,8时49分即赶到现场,8时54分处置完毕,用时仅为6分钟;东元桥网格民警上午11时42分接到指令,11时46分到达,11时48分处置完毕,用时也是6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