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6月1日是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的日子。当日,陕西省电信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范围,并区分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分别按11%税率和6%税率缴纳增值税。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此次电信业“营改增”,我省共有374户企业纳入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基础电信业204户,增值电信业170户。
6月1日上午9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财务部里,在国税干部的现场指导下,该公司财务人员顺利开出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上的“应税劳务”一栏,填开着“基础电信服务”,金额为1000元,按照11%的税率征税,共需缴纳110元的增值税。同日,全省从事基础电信服务的260个专用发票开票点开票系统功能全部调试成功,这标志着我省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全面正式启动。
陕西省国税局副局长刘明权表示,自去年8月1日推行营改增试点改革以来,陕西省试点纳税人数量快速增长,改革成效显著。截至4月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54472户,全省增值税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减税规模总计达到17.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