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后续治疗费有了,也能向亲友还债了,太感谢了!”6月6日,千里迢迢从贵州老家赶来的田女士与女儿一道,将一面印有“心系老百姓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至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说起法院办理的这起案件,她反复只说一句话:“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赔偿款。”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田女士家远在贵州山区,上要侍奉卧病在床的双亲,下有一双正上学的儿女嗷嗷待哺。为贴补家用,田女士来到西安打工,老公远赴越南务工。日子虽是清贫,但总还过得去。不曾想,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打破了这平静的生活。2012年8月,田女士在骑电动车下班的路上,不幸与一水泥罐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后交警大队认定水泥罐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田女士负次要责任。经鉴定,田女士左肩、肘、腕关节功能丧失,右肩、肘关节功能丧失,构成2级伤残。田女士先后在西京医院、唐都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辗转求医,仅医疗费就花去了50余万元。
突如其来的灾难让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如坠深渊,而肇事司机与车主在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以种种理由拒绝进行赔付,让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为进行治疗,田女士家中债台高筑,正在上初二的女儿更是含泪辍学。无奈之下,田女士于2013年1月向灞桥法院提起诉讼。因远在贵州老家,从立案到结案,田女士均委托他人代为诉讼。
接到案件后,灞桥法院法官急当事人所急,了解案情,调查取证,于2014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田女士胜诉。后被告提起上诉,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调解结案。田女士已拿到一期赔偿款20余万元。在灞桥法院法官的积极督促下,被告承诺将于近日支付剩余的30余万元赔偿款。
“都说伤残事故鉴定的案子一拖就是好几年。可是我的案子从立案到现在,我都没有见过法官一面,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灞桥法院和市中院的法官们办案公正高效,我一定要来看看你们,当面致谢。”田女士再三向主审法官赵耀世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