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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榆林市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榆阳区法院公开审理,榆林市迪利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和股东张某等4人因犯抽逃出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处罚,其中周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该公司罚金100万元。
据了解,2011年8月10日,周某4人向他人借款3000万元用于注册验资,并于2011年8月15日将钱抽逃。2011年8月以来,周某等人发动单位员工向4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截至2013年5月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012.8万元,目前未还款为1340.2万元。
法院认为:周某等4人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构成抽逃出资罪。被告迪利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周某、张某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