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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的两邻居,因一方想借钱被拒绝,引发了冲突,继而演变成了谋杀。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赔偿损失27936.5元。
2013年9月12日晚,王元杰到李明利家喝酒聊天,几杯酒下肚,王元杰提出向李明利借其所存的1万元,被李明利拒绝。王元杰坚持要借钱,并用拳头殴打李明利。被打后,李明利不甘示弱,拿起屋内凳上的菜刀,“你再这么做,我要用刀砍了。”李明利说。看见李明利动刀,王元杰仗着身体优势,把刀抢了过来,并把李明利左手砍伤。李明利怕自己吃亏,为了把王元杰稳住,就提出继续喝酒。
在喝酒过程中,王元杰还是坚持要借1万元,还将酒篮子抢走,扔在屋外树林边。看到王元杰的举动,李明利心想,今天不会善终,便产生了“不是我死就是他死”的念头。随后,两人扭打在一起,李明利把王元杰打倒后,蹲在他旁边,用手掐住王元杰的脖子,长达5分钟之久,直至王元杰死亡。
2013年9月13日上午,杀人后的李明利没有逃跑,而是将事情告诉了同村村民,并让邻居通知自己的养女,见女儿一面后,想“一命抵一命”。得知事情后,村民立即报了警。民警接到村民报案后抵达现场,将李明利抓获。